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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馬車高速路上追尾
  不等交警來司機先跑了
  找到司機時,身上一股酒味
  高速交警提醒:過節喝酒圖熱鬧沒錯,但喝了酒切莫摸方向盤!
  □通訊員 於軍 宋敢 楊璐鑌 陳金水 本報記者 陸海峰
  隨著元旦假期的結束,浙江各個地方的高速公路流量也逐漸回歸正常。回顧整個假期,省內高速公路總體流量平穩,除了個別路段以外,基本都通暢。
  每逢小長假,“酒駕”這個話題都無可避免。高速交警表示,節假日前後是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相對高發期,這不,元旦期間,杭州、紹興等高速交警,都查獲了“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
  元旦過去,離春節更近了,浙江高速交警部門也通過本報提醒過市民:切勿心存僥幸酒後駕駛機動車,這樣真的害人害己!
  滬杭高速
  白色別克停在高速路上,司機睡起了美覺
  1月1日早晨7點50分,高速交警杭州支隊二大隊魏警官巡邏到滬杭高速往上海方向德勝收費站附近時,發現一輛溫州牌照的白色別克轎車停在高速公路第一車道上,車輛沒開雙跳燈,後方也沒有放置任何警示標誌,車身與中央護欄有明顯的刮擦痕跡,路過的車輛紛紛避讓,險象環生。
  魏警官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後,下車趕緊跑步靠近別克轎車。
  眼前的一幕讓人大跌眼鏡:司機正躺在裡頭呼呼大睡。
  “大清早的怎麼會在車上睡著了呢?”一個巨大的問號立即懸在了魏警官心中,於是他便上前敲打車門,但司機睡得很沉,起初毫無反應。無奈的魏警官敲了很久,司機才終於醒過來。
  詢問得知,司機姓黃,但當被問及為什麼在高速路上隨意停車時,黃某說話變得吞吞吐吐。魏警官聞到,黃某滿嘴酒氣,於是便把他帶回高速交警隊。
  當民警問車輛是否是本人駕駛時,黃某一會兒說代駕不知道去哪裡了,一會兒說自己想不起來了,始終不承認車子是自己開的。
  於是民警調取了高速收費站的監控錄像,監控顯示是黃某獨自一人駕駛這輛白色別克車從蕭山收費站上的高速。
  喝完洋酒喝啤酒,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拘
  在監控面前,黃某不得不承認車子是自己駕駛的。據黃某說,他是溫州人,長期在杭州工作,1月1日凌晨1點多,為慶祝新年到來,自己和幾個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其間喝了一瓶洋酒。凌晨3點多,他又和朋友到黃龍夜排檔喝酒,又喝了多瓶啤酒,一直持續到凌晨4點多。
  後來,黃某駕車送一名同事到蕭山,然後他獨自一人駕車從蕭山上了高速打算從德勝收費站下高速回杭州市區,但上高速後沒多久,車子就撞到了中央護欄,接下來他就迷迷糊糊睡著了,什麼都不記得。
  目前,高速交警已經對黃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為156毫克/100毫升,超過醉酒標準近一倍。
  昨晚,黃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杭金衢高速
  白色寶馬出事故,司機不等處理就溜了
  1月2日下午3點10分,杭金衢高速往江西方向209千米處,也就是次塢出口附近位置,發生多車追尾事故,不少車輛需要拖車施救。
  施救完成之後,車子陸續被拖移至高速公路事故停車場。高速交警紹興支隊四大隊的邵警官趕到事故停車場處理事故,發現一輛事故寶馬車的司機不在停車場內,而寶馬車內有一股非常濃重的酒味。
  停車場門衛告訴邵警官,寶馬車司機之前就急匆匆地出門離開了,連登記都不登記。邵警官感覺到,這名司機很可能涉嫌酒後駕駛,“因為一般發生事故後,駕駛員都會非常著急地進行處理,而這位司機卻一聲不吭地走掉了,很值得懷疑。”
  邵警官第一時間駕車尋找,在離停車場不遠的路上發現了這輛寶馬車上的兩人,盧某和劉某。
  邵警官立即要求他們回停車場處理事故。不過,一看到交警到來,這兩人拔腿就跑。邵警官當機立斷,直接“拿下”二人,把他們帶上警車回到了事故停車場。
  經過酒精測試,盧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190毫克/100毫升,劉某體內酒精含量也達到了110毫克/100毫升。
  借了老闆的車,酒後送老鄉回金華
  不過,二人都狡辯稱,自己沒有駕駛證,都不能開車,開車的是當時另一位朋友,車子發生事故之後,這個朋友因為要趕時間,直接搭車走人了。
  為了調查取證,高速交警調取了監控,從監控視頻上能夠很明顯地看到車子是盧某駕駛的。在證據面前,盧某終於承認是自己開的車。
  原來,盧某和劉某是甘肅老鄉。1月2日中午,兩人在杭州下沙的一個飯店喝酒,盧某喝了一瓶黃酒,劉某喝了半瓶。
  不過,由於第二天劉某要舉行婚禮,急著趕回金華做準備,酒足飯飽後,盧某借了自己老闆的寶馬車,準備開車直接將老鄉送回金華。
  經調查,原來盧某酒駕已不是頭一回。去年1月份,他在杭州就因無證並酒後駕駛被處理過,到現在居然還心存僥幸。
  ■提醒
  交警部門:喝酒切莫摸方向盤!
  中國人講究酒桌文化,尤其在各種節假日里,親人、朋友聚在一起觥籌交錯,能給過節增添不少熱鬧。
  然而,總有些司機卻不自律。高速交警說,節假日前後,是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相對高發期。
  臨近春節,高速交警想通過本報再次發出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旦被法院判處拘役,就意味著短則1個月,多則6個月的時間要在監獄中度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吊銷駕駛員的駕駛證。如此一來,必定會對駕駛人的個人生活產生極大地影響。
  所以,不管是為了自己著想,還是為了家人考慮,醉酒駕駛得不償失。像黃某這樣,醉酒駕車上高速,發生交通事故後又稀里糊塗地將車停在高速公路的行車道上,會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車輛造成致命危險,極易引發車輛追尾事故,害人又害己。
  高速交警呼籲: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莫酒後駕駛。這句重覆了幾百遍的話還是要聽,“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原標題:寶馬車高速路上追尾不等交警來司機先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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